正义网武汉8月24日电(记者花耀兰 通讯员李雪)近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查看院处理的食物安全范畴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并宣判。被告人徐某因犯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付出十倍惩罚性赔偿金18880元。
据悉,徐某运营一家成人用品店。2020年11月,他经过网络渠道购买了一批成人保健品,并在店内的无人售货机出售。12月25日,经市民告发,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抄获、扣押了店内相关货品。经查验,徐某购买并出售的产品中有6款口服性保健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增加的化学成分“西地那非”。
“西地那非”作为一种处方药,用于医治肺高压与高山症等疾病,有必定的毒副作用与禁用状况。脱离医师指导下运用西地那非会对服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形成严重威胁。
接到相关头绪后,公安机关以徐某涉嫌出售有毒、有害食物罪立案侦查。2021年4月12日,案子移交至洪山区查看院检查起诉。该院刑事查看部分检查时以为徐某的行为危及广阔顾客的生命健康,侵害了不特定顾客的合法权益,遂将头绪移交公益诉讼查看部。
4月29日,该院公益诉讼查看部分对徐某出售有毒、有害食物危害社会公共利益一案立案。 承办人经过检查檀卷中出售明细数据、相关部分的法律记载和扣押清单等依据,清晰了6款有毒、有害食物的单价及货道号。经比对,承认满意问题产品单价及货道号的成人保健品出售金额为1888元。
6月2日,洪山区查看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顺便民事公益诉讼。8月18日,该案揭露开庭审理。 经审理,法院支撑了查看机关提出的悉数诉讼请求,并当庭作出如上判定。